一个模糊的初夏的早晨,有人在公园里看见了那个野人。六七点钟的湖上蒸着团含混多义的灰白色雾霭,绞在一起像是从树顶上揪下的肮脏棉絮。那对小情侣就着棉絮里戳出的焦黄而僵硬的柳枝投下的子虚乌有的阴影,唧唧我我,把时间弃置到湖底。这时野人不合时宜地凭空出现在湖边,披着二尺长的穿缀着灰泥与草屑的乱发,围着蒲葵叶编制的绿色衣裤,旁若无人地走到湖边,洗脸。这个动作使目击者事后猜测其或许仍保留有群居部落贵族之嫌疑,使人对林中可能存在的大型部落浮想联翩。当野人专心致志地洁面时,男的用余光先看见了橡胶轮胎般摇动的挂着草裙的绿色屁股,继而目击了蓬乱的黑色头发和野人吊在背后的木刀。这个水鬼般诡谲粗糙的形象激起了男人DNA中潜伏万年的深深恐惧,他放开女人的手,哇哇叫着落荒而逃;与此同时,野人也哇哇叫着逃往相反的方向。当女人回过神来时,湖边已空无一人。黑色的湖水心不在焉地搔抓着岸边的泥,发出幽灵的呢喃。于是仿佛突然被丢到侏罗纪丛林中般的惶惑使女人第三个哇哇大叫起来,一直持续了整整十分钟。当数名环卫工人怀着有人投湖的警戒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湖畔时,女人才终于泄了气,叫道:

“他不要我啦!”

尽管男人事后极力辩解,自己是出于尽快寻得帮助的目的离开现场,女人却怎么也不能接受男人逃跑的现实以及“目击野人”这样天马行空的借口。此事被视为二人感情上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缺口,同时也使围观者对野人令人毛骨悚然的形象有了充分想象。像蚂蚁发现动物尸体般不断聚集的兴奋的人群,饶有兴致地开始寻找野人存在的蛛丝马迹。他们站满了湖岸,就像蚂蚁爬满了腐肉,每一根触角都明察秋毫,每一条神经都涨满了多巴胺。这个小湖位于公园的角落,旁边是片几千亩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植下的速生林,当时也被规划者一并纳入公园的版图,噱头十足地称其为“森林公园”。杂草横生枯叶堆积的僻静树林摆出邀请的姿态,成为男男女女幽会的天堂,被视为爱情之圣地。这对被野人莫名其妙拆散的情侣正是其中之一。现在人们就在女人歇斯底里的嚎叫和男人幽怨悲怆的倾诉下进行着紧张的搜寻工作。片刻就有人在湖边的泥地上寻得一双大脚印,不过竟是具有波纹状槽齿的四十二码皮鞋所留;一会儿又有人叫道发现了可疑粪便,遗憾的是马上就有人揭发那实质上只是一堆风干的狗屎。

虽然在物证方面,人们一无所获,但在男子为了捍卫爱情的信誓旦旦之下,人们终于从那双忧郁而决绝的瞳仁中读出了事件的真实性。关于生成不到四十年的速生林里出现原始部落的消息不胫而走,尽管诸多认为谣言将止于斯的智者对此极尽鄙夷,仍然有众多好事者像奔赴热门旅游景区一样赶到这里,伸长脖颈四处打听。痛失所爱的男子忽然变成了野人目击的权威,他驻守在湖边,准备了矿泉水一箱,一方面为了怀念故地,一方面也能在不胜其烦的解说中可润润嗓子。

他找到一块可以当作制高地的大石,站在上面,湖水站在他背后,像是对该事件丰富内涵的隐喻。他像一个演说家一样挥动着他的大手,像是在挥动一面旗帜。他对观众们娓娓讲道:

“那个野人足足有两米高,比狗熊还壮实,还背着把刀,老吓人了!”

“你不是说他当时正在洗脸吗?你怎么知道有两米高?”

“野人最后是站起来逃走的,我当时虽然跑得匆忙,也没有忘记回头看一眼。”他急忙补充道。

人群浸出低低的失望的嘈杂。大家对男人干瘪空洞的讲述感到厌烦,人群像丢入水中的糖块一样化散开来。男人感到明显的失落与惶恐,早上才失去了女朋友,现在又要失去听众。这时一个记者模样的人诚恳地点拨他说:

“你的语言要生动,而且要考虑观众想听什么。观众不是来听你讲什么的,他们只听他们想听的。”

男人恍然大悟,连声道谢。他清了清嗓子,换了一种腔调,重新开了个头。他感到自己想象的闸门訇然中开,他大声地讲道:

“依我看,那个野人很可能根本不是人类。他身上长着绿色的鳞,就是鱼甲那样的鳞,只不过比鱼甲大一点,比龟甲小一点。我怀疑这东西是从附近哪个研究所里跑出来的怪物,正准备被用于一项绝密武器计划的。现在跑出来,怕是有点危险。

“知道我为什么要赶快跑吗?因为我从书上看到,一些大型肉食动物只能看见运动的物体。我跑,是为了吸引注意,是为了舍自己救女友,而不是被吓着了。”说到这里,他放低声音,忧伤地说,“可惜我女朋友不理解,她跟我分手了。”

人群发出一阵唏嘘,一些心软的人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一位年轻的妈妈抱着三四岁的娃娃,教育道:

“看,这个叔叔就是真正的英雄,你要向他学习。”

男人从人群激烈的反应中看到了商机,他决定以初次见到野人的湖畔为根据地,开一个冒险俱乐部。不过他自己是很怕万一真正闯上野人的,所以每次领队,都是象征性地带到林子边转几圈,凭借近日多番演讲临时练就的超凡口才忽悠一通,仗着人多胆壮,收了钱就算,没见着野人是运气不好,而且男人总会语重心长地安慰失望的旅客:

“没见着最好,见着了,我们都活不了。”

然而从密林里归来的英雄们大多带着凯旋的神色,如同从南极带回冰芯的科学家或从月球带回矿本的宇航员。他们的眼中不觉多了一份深邃与沧桑,因为他们的阅历已比同辈多了几分。有人不容置疑地否定了男人的观点:

“那个野人根本就不是绿的,他全身长着长长的灰毛。”

野人木木地坐在一条大腿粗的枝杈上,看着太阳像熔融的铁球无可挽回地跌入黑色的水潭,同时使劲地搔抓着自己的头发、胳肢窝、背部及股沟。鉴于密林里没有香皂,近日虱子终于浩浩荡荡地长起来。在这一点上,野人倒是很怀念过去的生活。

野人想起他过去的生活。那些日子似乎很长,但总像一卷乱纷纷的胶布,除了缠绕盘曲的形式不同,内容却别无二致。野人觉得,要是他不久前杀了一个人,作为通缉犯逃到密林中,生活倒可能更新鲜刺激。有段时间他几乎就相信了自己给自己准备的谎话,欲盖弥彰地紧张起来。但他终于只是个普通人,从前只是某家公司的某个小职员。野人竭力地去回想那个公司,竟记不起自己所从事何种工作。他只记得每天将下巴藏在衣领里,夹着硬得硌人的文件包。一言不发地打卡、吃早饭,然后一言不发地处理某个人呈递给他的各种数据、报表。这些东西的内容无关紧要,野人所起到的作用,不过等于一颗螺丝,或一块齿轮。对螺丝和齿轮来说,并不存在思维的必要。身体独立于大脑之外,熟练地对外界作出反应,有时候,野人觉得自己的大脑是多余的。既然条件反射已足应付日常生活的一切,何必凭空多出一个“意识”来使人无聊呢?野人觉得自己是无意义的,或是为了意义而模糊了自身的意义。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是清晰明了的,但人在世界里,像一个愤怒地四处流动的混乱热分子。

野人发现记忆就像是历史,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更正。密林里的生活同样平淡如胶布,他进入密林里生活,不过是从一个监狱转到了另一个监狱。在这里他获得了绝对的自由,时间变得像橡皮筋,可以任意伸拉、扭曲,现在他完全由自己支配了。

野人骑着皮毛锃亮的牡马,这是人类驯化的第一匹马,他因此被后人叫作“牧人氏”,与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并称,在历史中拥有神明级的地位。野人凭借神明跨越时空的心灵,看到了富丽堂皇的庙宇,有着水晶打磨的地板,立柱上镶着雕饰考究的叙事组图,讲述牧人氏如何使草原上不羁的野物心悦诚服地向人类低头。野人从胳肢窝里抠出只虱子,放进嘴里一咬,发出比瓜子壳爆裂更清脆的声音。

野人的手里编织着花环,上面的花采自喜马拉雅的雪莲,蒙古草原的蒲公英,夏威夷的香蕉树和吉林的土豆块茎。他要将它献给他的女人,夏娃。野人从死去的上帝手里继承了四分之一的神力,另外四分之三被赋给天地。野人掌握四季的更迭与生物的繁衍,他给自己生造了一个美丽绝伦的女人。野人蹲在草丛里,干巴巴地啐一口痰。

野人像是打完了一局又一局漫长的网络游戏,疲惫地揉一揉眼,自己仍旧是自己。野人屁股上挂着的木刀随他的踱步在南瓜瓣儿上有节奏地拍打,如同行军的鼓点。野人以王的身份巡视着自己的领地。野人想起《树上的男爵》,顿觉自己也像那个在树上生活了数十年的男人,要四处行侠仗义了。野人收获了一种最无拘无束的生活,然而渐渐发觉只限于头脑的信马由缰。密林带给人的是另一种逼仄,和他极为厌弃的过往并无本质区别。世界渐渐缩小,外界的贪婪目光贼头贼脑地探进来。自从早晨在湖边撞见那对小情侣,不知哪儿来的各类人就像没打农药的玉米叶上的害虫一样抖抖索索地在林子边缘蠕动,心怀不轨。

树林间也发现了无数艺术家的真迹。冷不丁冒出一行新鲜的刻痕“野人丛林,六月二十日,老刁”,或是踩爆一个丢在灌木丛里的空塑料瓶,发出放屁一般的声响。粪便的浊气与尿骚味混合在一起,在林间耀武扬威地游荡。当野人发现自己居住的大树根部赫然是一堆搅着手纸的新鲜人屎时,他忍不住了。

一个闷热的中午,蚊鸣声在驳杂的空气中发酵,蒸得人昏昏欲睡。野人悄无声息地摸到湖边,找到在凉棚里躺着,结束了半日的辛苦劳动,正挂着口水专心致志数钱的男人,上去就是一拐子。

野人学家和丛林探险泰斗级人物遇袭被紧急送往医院的消息像是在人们的裤裆里塞进了一只惊慌失措的猫。人群像秋风里的蝗虫一样从公园里消失了。冒险的紧张刺激演变成真正的恐惧,各种传言在惶恐的人群中如海啸般横行,昔日人群熙攘的游乐圣地变得像八十年代后的切尔诺贝利,荒草在石板路上探头探脑,木制长椅在一星期的风吹日晒中迅速枯萎朽坏。人类文明的遗迹所在,比从不曾有人到达的大地更加荒凉。

这骇人的情况传到了一脸富态的警察局局长老刁耳中。老刁于不久前刚完成了一次丛林历险的壮举,作为经久不衰的谈资令下属们由衷地投来歆羡的目光,好几个年轻的女协警已开始向他暗送秋波,既鉴于家内早有妻室,老刁也从容不迫地拈花惹草。老刁那转速极快的脑子就像他那身经百战的鸡巴一样好用,他立刻想到了这样一个紧迫严峻的事实,即若有一天已被充分妖魔化的野人的真实情况被公之于众,当野人一天被确认为某所精神病院的逃遁者或是一只从动物园内逸出的猩猩,神怪科幻的说辞就会不攻自破,他在下属眼中英明神武的形象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害。老刁神情严峻地揉着自己油腻的太阳穴,正如他面对下属传达的复杂案情摸不着头脑时,或发现自己收受暴力拆迁房地商的红包一事已败露时一样,这代表着他正进行着严肃缜密的、关乎大局的思考。

老刁猛地一拍脑门,一槌定音地说:“我要做了他。”

野人开始觉得自己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他将自己比作瓦尔登湖畔的梭罗,或是游历的堂吉诃德,背对着世人的轻视、忽略甚至冷嘲热讽。他放弃了自己所谓的一切,投身代表野性、自由与本原的丛林,不仅为了找回“我的我”,也将遁入密林当作是对缺乏想象力的世界的辛辣讽刺与无声反抗。在世俗的眼里,作为小职员的他失踪了,或是死了,但那对所有人都无关紧要。世界上又出现了一个身份不明的野人,使人们好奇、激动、恐惧、各取所需。金钱、美色和名誉。人们一方面对低已一等的存在严加责打,一方面又对暴君俯首贴耳。

公园里没有人了。现在包括速生林在内的公园的所有部分都成了自由人王国的广大疆土。野人开始希望能有与他志趣相投的人加入,当然最好是一个女人,当然最好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以填补生活中一个很重要部分的空缺,这不仅是他以前生活中没有的,也是密林中所短缺的。野人觉得自己的王国就像十八世纪取得独立的前英国殖民地,或是西班牙王国的某个不安分的省份;这不仅是一个王国,也是一种全新的、宝贵的价值观的代表。

野人又开始无聊了。这时他听见了隐隐约约的警笛声,转瞬变得清晰可闻。野人一个激灵,脑中现成的杀人犯记忆立即占据了主导地位。他像一个真正的通缉犯一样逃跑起来。牧人氏、亚当和国王被远远地抛至脑后,野人本就是一个杀人犯,一直是一个杀人犯。

警车戛然而止,全副武装的警员迅速而有条不紊地冲下车,牵出狼狗,子弹上膛,训练有素地呈一字搜索队形向丛林深处推进。他们无情地踏坏草茎、花朵、塑料瓶与粪便,像一堵不可阻挡的铁墙。在重型坦克般有力脚步的碾压下,一切异类、罪犯都无处遁形,一切抵抗都是螳臂当车。

野人逃跑着,像十万年前的人在狮群的追逐下溃不成军。子虚乌有的王国早已烟散云散。所谓的自由人王国,不过是华丽的狩猎场;唯一的猎物,是这个自以为是的光杆司令。

野人逃到了大树上的家中,那是一个不能遮蔽风雨的简易草窝。他惊恐地望着下面气势汹汹的人、狗和电棍、手枪,看见了一个杀人犯的罪恶的穷途末路。

局长老刁分开人群,像一个威武的牛仔一样掏出心爱的左轮手枪,目光专注地透过精致的金属准星,仔细地打量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傻瓜、反抗者和祸害、罪犯,仿佛手里的不是威力巨大的左轮,而是一柄视野良好的观鸟望远镜。然后是砰的一声。

野人一直都是个杀人犯,他杀死了自己。他的尸体和着灰尘沉重地坠下,像一团泥。

老刁冷冷地看着这个绿色的与枯枝败叶混杂的奇怪生物的散发甜腥恶臭气味的尸体,如释重负地说:

“现在,人民安全了。”

人群爆发出簇拥英雄的如潮欢呼,几个自告奋勇参与追捕的年轻女协警冲上去抱住英雄局长,这个身先士卒的勇敢战士。几个醋气十足的男警员嘟着嘴,将野人的尸体装进一个给传染病死者准备的橘黄色尸袋,送去殡仪馆草草烧了。残灰被心不在焉地倒进殡仪馆后院外漂着彩色油渍的臭水沟,翻着忸忸怩怩的棕色泡沫,不知流向了何处。

2017.10.24 起稿

2017.10.28 一稿

2017.10.30 二稿